1982年9月1日,潘受于国立新加坡大学校外进修系为该系与书协合办的书法班学员作书法专题演讲,并现场挥毫示范。潘氏身后的作品,即其即兴之作。(翻拍自《潘受三帖》)
本文作者陈声桂与潘受老先生有20多年的交情,深切了解他生前所经历的许多曲折的往事,特别是关于他重新申请公民权的经历,以及他最后与世长辞的经过。三言两语,平平淡淡,却字字似泪,令人潸然泪下。
长空赠我以明月,天下知心惟酒杯。
钰峰先生雅正。虚之潘受。
潘受:一段未曾公开的往事
文/陈声桂
联合早报《话廊版》于3月6日(指1999年)发表李慧玲的鸿文:《潘受的南大泪痕——一段未曾公开的访谈录》。
李文发表后的几个晚上,想到该文有“88岁的老人自嘲‘当年是强盗,后来成了国宝’”。往事历历,我每晚几难入梦。3月13日晚上新加坡艺术总会常年晚宴,何家良会长移樽到我这一桌,大家又不期然地说及潘先生逝后的话题。
他对当年支持我协助潘先生申请公民权的事,记忆犹新。我因此决定乘几个相关系的人还健在,叙述16年前的一段未曾公开的旧事:
服官服贾两无才,尽有闲愁笔拨开。
毕竟学书输学剑,君看刘季斩蛇来。
旧句《学书》一首。乙亥冬潘受。
殖民地政府褫夺潘受公民权
一、李文叙及潘先生的公民权是1958年被褫夺的。文章写道:“新加坡政府是在25年后,也就是1983年,把公民权归还给潘老。”我想说明两点:(1)1958年褫夺潘先生公民权的是英殖民地政府,1983年“归还”潘先生公民权的是人民行动党政府。(2)说他是强盗的是英殖民地政府,说他是瑰宝的是行动党政府。
二、言归正传。1982年年中,新加坡书协决定组织一个庞大的书法代表团,于次年6月学校假期期间去中国访问一个月。我与同道们都希望潘先生同团出发。当年9月学校假期中的一天,潘先生在车上对我说,“我真的很想出门,但我没有通行证呀!”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他是个无国籍的人士。
三、潘先生过后在我的催促下向公民权局申请公民权,被约去见过面三次。有一天,他非常激动地对我说:“我每次去会面,他们总是搬出一大堆迭得比我坐下去的人头还要高的文件,要我澄清及承认。我受不了了,不要申请了。”
四、当年的年尾及次年的年初,我辗转托了好几位较有身分的公务人员,看看相隔了二十几年,时过境迁的事,是不是有转弯的地方。
渐与世疏诗笔放,偶缘春好酒杯宽。
启麟先生雅正。虚之潘受。
五、一天,一位贵人相告,叫我写一封信给当时的内政部长蔡善进律师,信中不要说“潘国渠”,而是说改用“潘受”后的他,在书法上的造诣、对书协的贡献、在书协与外国人的交流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等,并附上图片、报章佐证;即以他是一个书法家及文化人的角色来申请。我照办。
六、约有一个多月,这位贵人对我说:“看来有希望了,为了加强你的信件的分量,要以请两位与书协有关系且在位的政务人员写信支持你的要求。
七、我于是到启祥路教育部找何家良政务次长,到亚历山大路环境发展部找王邦文部长,央请他们二人就我的信件副本所示的内容,分别写信予蔡善进部长。他们二人都欣然照办(1999年3月13日晚艺术总会常年晚宴上,家良先生向我同桌的人士提及的便是这事)。
便起为君效白沙,扫壁龙飞风雨骤。
旧句。美祥先生书家雅正。癸酉潘受。
八、3月的某一天,潘先生来电约我与内人晚饭后去他的家,并交代我们记得带着居民证。我们二人到时,屋内除了潘受先生及其夫人郑文慧女士(即郑尔彬女士)之外,还有一位杨小姐,连我们一共五人。
九、潘先生说,这次他们(公民权局的官员)见到我很客气,要我填写申请公民权的表格,说打算重发公民权给我。又说我年岁己大,他们顺便帮我申请护照,免得我要多跑一次,所以照片一共得交六张。
十、潘先生说,不懂会不会有人捣鬼,发生变化,所以这张公民权申请表格,便由你的太太及杨小姐做我的保证人,杨小姐也是很可靠的,这样更加妥贴,你说是不是?
十一、潘先生生于1983年4月初取得公民权及护照时己来不及加入我们出国的队伍了(声桂注:当年新中无邦交,要去中国访问,得经内政部内部安全局审批,手续很复杂,时间拖得很长。)。5月28日一早他来机场送我们一行28人。入闸门前,他说:“等你回来后,我们一块儿去吉隆坡。”
伏虎要看龙作配,清风只以月为邻。
涌龙同学嘱书。己巳夏,潘受。
十二、我于今年2月23日(指1999年)下午5点陪同潘先生的儿子思颖医生尾随二男护士之后,看着潘先生的遗体由三楼3006号加护病房移入楼下的停尸房,交予仵作。临送上车时,仵作拉开裹尸的长形塑盒的拉链给我与思颖医生看,潘老的嘴巴一如25天来的样貌——因为插入吸管吸痰而开得大大的。
十三、当晚9点我在众奉教堂迎接他的灵柩。9点30分思颖医生到后,才正式安置灵位。
十四、26日我送他最后一程。在翡珑山,德高望重、待潘先生一生至善的李成义伉俪也专程来送。我在潘先生的灵前说:该做的我己做了,可以做的,我会继续去做。
十五、我从二十多年前潘先生的平平淡淡、简简单单,到他最后一刻的风风光光、热热闹闹,百感交集,我没有别的话送他,只希望他“乘愿再来”。
十六、从他入院前三天(1月27日)的召见,到住院25天后辞世,我有用他病房的纸巾抹过他眼角的泪水多次。
其怀有天日足在抱,此生合古今为大年。
虚之潘受。
让潘老平平静静睡一大觉
十七、许许多多新友旧朋在过去三个星期对潘先生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悼念。我想,大家可否让老先生平平静静的睡一个大觉?他不是说过吗?“帝王太贵不能仙”,难道我们不想让他成仙吗?
十八、再殿一笔:1984年2月在国家博物院举行的《潘受古稀书迹展》,是在李氏基金赞助下,由新加坡书协所主办的;是潘先生拿到公民权恢复自由身后的第一个重要的社会活动。后来一些官方文件及报章报道,将它写成是新加坡政府主办的,并不确定。
(作者系国际书法发展联络会执行理事长、新加坡书法家协会会长。)
转载自《联合早报》1999年3月20日《言论·画廊版》。
潘受(1911-1999),福建南安人,原名潘国渠。书法家,诗人。1930年19岁南渡新加坡,初任《叻报》编辑,1934年起执教于华侨中学、道南学校及马来亚麻坡中华中学,及任道南学校校长6年(1935~1940)。1937年抗战军兴,走避新加坡,任陈嘉庚“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主任秘书。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又辗转到陪都重庆避难,胜利后再返新加坡。1953年参加筹办南洋大学,任南大执行委员会委员。他自己并没有受过正统大学教育。1955年南大校长林语堂离校,受委出任大学秘书长,渡过一段没有校长主持校务的最艰苦的4年,直至1959年第一批437名学生毕业,才辞去职务。获巴黎“法国艺术沙龙”金质奖、新加坡政府文化奖章、新加坡卓越功绩勋章等。1995年被新加坡政府宣布为“国宝”。潘受精研书法,早年师法颜真卿、虞世南,后转习魏碑,于楷书、行书有很深的造诣,最后自成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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